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(五)

华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某公司)享有核定使用于第9类手机等商品上的“华某”等四项注册商标(以下简称涉案商标)。“华某”等商标被生效判决认定为手机商品上的驰名商标,“华某”字号构成“有一定影响的”企业字号。衢州市大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某公司)、张某

商标 衢州市 人民法院 商标侵权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-09-11 15:06  5